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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9 | 民间说:警察不做案,治安好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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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说:警察不做案,治安好一半。

 

杨佳,一个热爱户外运动的青年

组图:南都记者采访遭警察反铐双手近两....

   先看上述组图,再看下文:十年间“从严治警”有何实绩?

要治匪 先治警

赵牧

    在国家堂堂一级法院门口,如果有人扬言要打死你,你怎么办?

    你或许会报警,或者说:“你敢!”那么这是因为你还相信有法律为你撑腰;但是,如果威胁你的竟然是法院的法警,你还有这份自信吗?如果他把你的相机夺去,连个白条都不给你能怎么样?

    此话缘于10月8日<南方日报>头版消息:<南方周末>记者在珠海香洲区法院采访某案件审理时,记者在法庭外准备对休庭后出来的诉讼双方当事人拍照,法警在审判长的支持下粗暴地抢走相机并不肯开具任何凭证。 一法警还对记者说:”我脱下警服,到门口打死你!”该案审判长则说:”法警不穿警服打人,法院不管。”

     对这两个法院人物的话,我是不敢把它当戏言的。因为在诸多被曝光的同类事件中,这远不算恶劣的。权举几例:

    郑州市交警张金柱驾车撞人,不但不停,反而拖泥带水着被卡在车体上的被害者狂奔,其状惨不忍睹,令人发指;今年9月30日,一着警服者驾车通过惠州某收费站,一手卡住收费站工作人员的脖子,一手持枪顶住其脑门,拒绝交费,强行过关,并朝天鸣枪两响,扬长而去,此人后来只被缴枪\停职,勒令写了份书面检讨;今年8月底,广东清远市一名边姓的刑警军官酒气冲天地驱车冲进太和旅游区公园,不买票,车想停哪停哪不说,还打伤三名公园保安,还扬言:”三天内要把太和古洞炸平……很遗憾,后两个案例没法点出他们的大名,是因为消息来源就是如此。

    还有更惊心动魄的。陕西武威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守平大概对封建时代”人是贱虫不打不招”的古老经验深信不疑,在他的钦命下,三名嫌疑人分别被打到性功能丧失,腰椎错位,脑梗塞\半偏瘫…。。的地步,在如此武威的刑罚面前,大概只有江姐才挺得住,这三人哪有不招之理,只能签字画押,成了杀人犯,更邪门的是,当此案真凶已被抓获后,武威市公安局依然把无辜者关押了一年半……。

     这些年,从上到下都在谈论反腐败,谈论法制建设,谈论治安问题。如果政法系统内部的人员素质这么糟糕,这一切又从何说起。

    说了这么多,其实就六个字就可以概括__要治匪,先治警。这里的”匪”不单指杀人放火,打家劫舍的强盗,也包括上面那些在国家暴力机器中无法无天的人物。

    这些人物,动不动就要脱衣打死人,或者驾车横冲直撞,想打谁就打谁,他们与匪类何异?

    真搞不明白,像张金柱,王守平,姓边的这类性情残暴行为残忍,目无法纪的家伙们是怎么混进司法和武警系统的。按理,这些权力机关所有的权力都来自人民,其职能是保护人民,使之有安全感的。人民何时给过他们这样的权力____见了他们如同见了瘟疫,避之唯恐不及?人民何时又同意过让这样的败类进入权力机关?

    如果这样的人不能被清除出国家权力机构,公众对这个国家的法制建设又怎么可能有丁点信心?

    一句话,要治匪,先治警吧!

原载《南方周末》1997年11月

    再看:"五条禁令"只是从严治警的第一步,这条发表于2003年2月的新闻说,公安部表示,"治匪先治警、治安先治警"已经成为共识.....

    民间说:警察不做案,治安好一半。以中国这些年的现实论,不是事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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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枪杀无辜案缘何发生
(07-0910:34,人民日报)
\u0004宋浩波
  引起社会极大震动的“霸州枪杀案”余音未落,7月4日,河南禹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公路巡警三中队指导员刘德周拔枪连杀3人,重伤2人。对此,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宋浩波撰文谈了自己的观点。
  “霸州枪杀案”的元凶杜书贵身为民警竟然开枪杀人,此事发生决不是偶然的,正如公安部领导所说:“是其特权思想膨胀的结果。”“特权思想”是封建社会的遗毒,属于观念形态和心理范畴,对其进行分析和审视,对于吸取教训和警示他人很有必要。
   按照犯罪学理论,此案类型属于“激情犯罪”,即犯罪主体在受到猛烈刺激或遭到挫伤之后,由强烈的愤怒情绪而激发出的报复性行为。
   人的情绪状态一般可分为两种:心境和激情。心境是有组织的微弱持久的情绪状态,其产生的动机是理智,它与犯罪无关,激情则是短暂的和暴发式的情绪状态。激情发作时人的认识范围缩小,甚至感知觉扭曲,自控力下降,通常表现为无组织、混乱或瓦解状态。激情有“积极”和“消极”之分,积极的激情与犯罪无关,受其动机支配所产生的行为一般都是正义的,对社会有益的,如见义勇为等。消极的激情则不然,受其动机支配所产生的行为大多是自私的、破坏性的,实施这些行为可造成危害社会、危害他人、危害自身的恶性后果。杜书贵开枪杀人就属于“消极”激情的产物DD“激情犯罪”。
   “激情犯罪”在西方犯罪学中往往被看作是挫折攻击型的犯罪。
  其含义是指人在受到强烈刺激和挫折后,由于情绪的异常激动而产生行为的异常冲动,在发生难以控制的暴力行为时不计后果也不择手段。
   “激情犯罪”的心理基础是性格粗野、缺乏修养。案犯杜书贵除了具备“激情犯罪”的心理基础之外,还具有极度膨胀的“特权思想”。
  “特权思想”的形成是有其社会根源的,是中国几千年来封建社会的遗毒,“官大一品压死人”的思想意识贻害无穷。杜书贵虽然身为公安干警,受到党和政府长期的培养教育,但由于他对自身缺乏正确的认识,拒绝自我改造和自我提高,把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以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了自己的特权,自视高人一等,百姓要听从他的,遇事须对他礼让三分,否则就是对他的不恭和冒犯,就该受到责罚。
  于是,他超车未果便萌生杀心,草菅人命。同时,长期的特权思想促使杜书贵滋长了恶性膨胀的权欲感和权威感。当纠纷发生时,他决不能在别人面前,尤其是不能在自己的妻、儿面前丢了“面子”、失了“威风”,这对他来说是根本无法容忍的事情。这也是杜书贵开枪杀人的又一直接心理原因。另外,杜书贵自恃有枪而不可一世。在他看来,“枪”是具有杀伤力和威慑作用的武器,群众理应怕枪,若是不理会枪的存在,就是对他的“蔑视”与“侮辱”,不予惩戒就难以保住自己的“面子”和“权威”,这是杜书贵犯罪的又一动因。
   案件发生之后,杜的心理上不可能没有恐惧感,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逃脱法律的制裁,他必然要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于是,在看守所里面对记者的提问时,他矢口否认自己是故意杀人,以此开脱罪责。这些行为充分表现出他面对此案严重后果的心理活动状态。
   “霸州枪杀案”给了我们如下警示:一、精神文明建设任重道远,几千年的封建糟粕文化贻毒非浅,须花大力气方能清除。二、无论是哪一类公职人员,都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不断克服自身弱点,严以律己,严格守法;要彻底转变旧的特权观念,克服特权思想,甘做人民公仆。三、各级领导都应带好自己的队伍,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要花大力气搞好队伍建设,用正确的理论思想教育和培养优秀人才。四、公安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职责,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专政机关。因此,素质教育当常抓不懈,持之以恒,耳提面命。公安干警的心理健康问题更是不容忽视,如何更好地提高其心理素质与如何有效地发挥其职能作用同等重要,这点理应引起各级领导和社会的关注与重视。

□蜀报,98/10/17
    重庆巫山县县巡警田特捷和同居人一起开酒吧赔了钱,债主逼门。
    1998/9/22,田为了解决债务问题,持枪上县长蔡军家实施抢劫,谁料县长拼死抵抗,结果被连击四枪毙命。三天后案告破,24天后,田被押审判席。他对自己的罪行毫无隐瞒,最终被一审判决死刑,他决定不上诉,也劝家人不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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